尊敬的趙傳山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1月21日
尊敬的趙傳山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我市調整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3]1135號)規定:每供熱期非居民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由每平方米36元調整為40元。
供熱成本與煤炭、水、電、人工成本等有很大關系,同時也與天氣情況密切相關。近幾年供熱企業始終處於虧損狀態,雖然今年煤價有所下降,但是仍然難以做到收支平衡,運行支出仍高於現行熱價,其主要原因是:
一、現行熱價水平偏低:2008年我市在調整供熱價格時,按照780元/噸(自然煤)的價格測算的供熱成本是32元/平方米,考慮到當時居民供熱價格為20元/平方米,調整幅度過大,本著政府、企業、居民共同承擔的方針,考慮居民的承受能力,最終將居民供熱價格定為25元/平方米,沒有調整到位。供熱成本與調後價格不足部分由財政補貼和企業自行消化解決。
二、運行成本增加:盡管煤炭價格有所降低,但供熱企業的其他成本項,如水、電、人員工資、環保費用等均有上漲。2010年《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開始施行,室內溫度標准由18±2℃提高為不低於18℃,溫度標准提高後,增加了煤炭消耗和設備維護成本。近年來,我市連續出現嚴寒天氣且持續時間較長,而且每年還要提前和延長供熱期,增加了煤炭消耗。
三、稅費支出增加:從2011年開始,我市采暖收費由財政收據改為國稅發票,開始對非居民熱費征收增值稅及附加稅,增加了稅費支出。同時,增值稅發票煤炭價格要比普通發票增加較多。
受上述因素影響,我市供熱企業常年虧損經營,目前尚能維持運轉主要是依靠拖欠煤款和工程款、不提或少提折舊費等方法。以折舊為例,不能全額提取折舊,勢必影響設施更新改造,隨著管網和供熱設施的老化,導致熱損失加大,增加了供熱成本,同時也降低了供熱保障能力。
按照當前的煤炭價格進行預測,在不考慮稅金和利潤的情況下,燃煤鍋爐供熱成本與現行熱價基本持平。按照國家嚴格控制燃煤指標、治理空氣污染的總體要求,我市從去年開始加快實施燃煤鍋爐改燃工程,改燃後運行成本增加較多,行業平均運行成本呈上昇趨勢,不具備下調供熱價格的條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