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於2013年3月10日在天津市武清開發區福源道18號503-7(天津陶潤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購置房產一處,當時是全額付款,此公司只是開具了收據,以合同需要備案為由未將我簽字按手印的合同給予,當時承諾兩個月內會將合同及購房發票一並交給我,但我5月份催促多次對方一直找各種理由推托,至10月份回復我說房管局未審核通過,為此我特意和售樓處辦事人員到天津市房管局退合同辦手續,至今又一月有餘,房子原約定11月30日交付,現我即無購房合同也無購房發票,我要諮詢的問題如下:
1、對於房地產公司違約如何維權,找哪個政府具體部門?
2、陶潤置業是否存在商業欺詐行為?
3、3月10對方開具收款收據有無法律效用?
4、如不能按期交房我應主張哪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