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東麗區張貴莊街詹安裡(小區有圍牆,大門在詹安路上的)的居民,前幾天我們小區的東發物業公司,貼出告示,說因為許多人不交物業費,所以東發物業公司到年底12月31日就停止,終止對我們小區的物業服務,但是我家今年已經交了物業費,特別是我們在5月份還交了一年的車位使用費,應該可以使用車位費到明年的6月份,我們不知道東發物業公司對於車位使用費是如何處理,我覺得應該退給我們半年的使用費,否則我們明年的車位使用費就算白交了,要不物業公司就應該繼續履行合同,到明年6月份再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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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3年11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經與詹安裡小區物業企業負責人溝通,物業企業表示在物業企業退出小區前,會將預收的車位費退還給業主。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