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河東創智大廈2號樓購買的商品房。目前開發商提供的票據如下:
1.兩份正式房屋買賣合同(他們說自己留底2份)
2.一張天津房屋登記證明
3.一份購房發票(2聯)
4.一張契稅完稅證
5.一張天津市商品住在維修基金交款收據,是天津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開的
我想請問下,上面這些票據是否已經齊全,是否有其它票據開發商未提供呢?另外就是契稅完稅證和維修基金是否有正式的發票,僅是收據以後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如果有發票的話應該去哪裡索取呢,謝謝!
尊敬的高楷鈞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情況。區房管局將派人員電話與您聯系,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