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集體戶口,戶口在高新區人纔,是屬於單位的集體戶口。我老婆戶口是東北老家的。我們現在居住在天津,現在正在辦理准生證,准備明年6月份回老家東北生孩子,因為親戚家人都在老家。
問題1,孩子的戶口想落回天津,需要辦理哪些證明和准備哪些材料?
問題2,孩子出生後,最遲多長時間就得必須給孩子上戶口了?
有人說一年之內,也有人說只要在孩子上學之前都可以。很糾結這不確定的因素。
因為我現在仍是集體戶口,孩子不能落在我的名下。我買房了,今年11月份交的要是,但房產證還沒有下來。我還不能從集體戶口轉成天津正式戶口。
問題3,如果孩子出生後一段時間後,我的戶口還沒有轉成天津正式戶口,先把孩子戶口落在我媳婦戶口上,再等我轉成正式戶口後,再轉落到我戶口上,這樣可以嗎?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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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