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2004年買的富興小區的房,有西青房管局的本,當時未過戶,名字還是對方的,但對方現在買賣房子的時候,給對方算二套了,他們就找我們要多花的錢,我們想盡快過戶的,但又過不了,這該怎麼辦呢,為什麼有房本算二套的,還不能過戶呢,這樣對方多花錢覺得冤枉,要是找我們要,我們豈不是更冤枉呢??求盡快回復!!!!
畢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2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