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2年11月在寶坻區京津新城購買天津合生公司開發的高爾夫公寓,用來給孩子辦理藍印戶口參加天津2013年的中考。當時開發商承諾12月底前一定完成,結果開發商因手續不全導致房產證和藍印戶口無法辦理,於2013年1月份提出讓我們退房,我於2013年1月份遞交了退房申請,結果至今不給退房,孩子也未能到天津上學,這套房子對我們來說已經沒有用處了,但45萬元對我來說是一筆很大的數目,當初家人拼湊出來的,希望領導們能幫我退回房款。希望得到政府的幫助。
尊敬的“王建華”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王建華?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京津新城管委會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京津新城管委會高度重視,經與反映人、京津新城項目方營銷部協調,天津合生公司表示,會盡快妥善處理此事。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