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我是津南區首創香雪苑小區業主,本小區為22層至33層的高層小區,按國家標准,頂部高出其地面45米以上的高層建築必須設置航空障礙燈。為了與一般用途的照明燈有所區別, 對航空障礙燈閃光頻率、光強等均實行標准限制,閃光頻率應在每分鍾20-60次之間,且應根據安裝高度選擇適應顏色和光強的航空障礙燈。
但是通過觀察,本小區樓頂為設置高層建築航空障礙燈,(或沒有開啟),這個問題對本小區業主安全和飛機飛行安全都造成隱患,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希望有關部分領導出面解決本問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建委調查。
據反饋,區建委經約談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查閱相關設計圖紙了解到,並無關於航空障礙燈的設計。對此,建委已建議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結合,研究處置方案。目前,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綜合考慮,最終由設計單位出具加設航空障礙燈的變更文件,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落實。區建委將繼續跟蹤此事進展情況。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