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天津人,2006至2010年5月底在北京工作,2010年6月回天津工作,同時並將北京的保險轉移到天津,今年2013年9月22日又回北京工作,現在需要在北京繳納社保,因為之前的保險已經轉出,現在需要重新上社保,北京社保要求天津社保開證明,證明北京的社保已經成功轉入天津,而天津塘沽社保不給開據“北京社保已成功轉入天津”證明,如果不給開這個證明,北京就不給上社保,我該怎麼辦,希望盡快得到幫助?(我已在天津社保的機器上打了社保明細單,但上面不能體現是北京轉入天津社保,也拿給了北京社保,北京社保也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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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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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