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清區君利花園14號樓2門602室業主王海平。我們的取暖協議2013年7月30日到期。我7月份去交物業費和辦理停暖手續,君利物業公司會計說交20%,我還請示了物業韓經理,他們說到時候通知我。我一直沒接到通知。11月15日通知我交全額全暖費。我給韓經理(15022322710)通話,他說請示一下市熱力辦。16日韓經理回我電話說,市熱力辦說交全額取暖費,不交就拆掉房子裡的暖氣;我們1700多戶不能都通知報停不報停。市熱力辦這樣回答妥當嗎。第一、房子無人住暖氣報停。既可以省去煤炭消耗,為京津降低pm2.5做貢獻,又可以為老百姓省些費用。是大好事。二、像我這種情況,暖氣協議到期了,積極主動要求報停、繳費。市熱力辦是不是應該讓君利物業履行告知義務,按20%交取暖費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十分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現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每年9月30日之前辦理暫停和恢復用熱。
關於您的供暖合同2013年7月30日到期的事,由於需要本人簽字,請您有時間到供熱站辦理相關手續。
供熱站聯系電話:2292866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