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
我今年入住東麗區華明街 恆大名都小區,今冬以來供暖情況實在不理想。室溫達不到16度。暖氣管道裡熱水時有時無。經多次與供熱站和物業協調商討無果。聽說新建小區在質保期間2年內必交供熱費用,我想知道像我這小區的情況我們這些居民供熱費交是不交。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供熱費用的產生式怎麼計算出來的,像我這樣建築面積130.55平米的住房,收費怎麼按照124平米收取。和我同樣房型的住戶怎麼纔按照實際使用面積收取(110平米)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1、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2、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在供熱期內,居民用熱戶安裝供熱設施的臥室和起居室(廳)溫度應當不低於18攝氏度。經測溫每日不達標可按規定減免供熱費用。必須繳納的供熱費,必須按期繳納,否則超過繳費期限會產生每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3、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居民住宅供熱計費面積范圍包括使用面積、內部及其周圍全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其中與相鄰用戶的隔牆按二分之一計算。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