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小區房子賣掉了,物業還給留著車位。聽說是物業經理認識的人??沒有房子的人,也就不是本小區的業主為什麼能使用本小區的資源??希望政府給老百姓一個公道!!希望政府不要只聽物業單方面的,可以下來看看,辦事有點力度!!請有關部門趕緊制止這種事情的發生!!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物業辦調查了解,物業經理表示,機動車位是水西園小區業主能夠使用,外小區業主不能夠使用,您反映的如果發現,立即收回機動車位,讓本小區業主使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