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185元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對於單位是必須強制執行的嗎?如公司不予支付如何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從2007年11月15日起,凡未享受集中供熱的職工,單位也應在采暖季發放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185元。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發放該待遇,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或撥打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