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委有關領導,我是天津港保稅區企業的一名員工,在津工作已有十年之久,我家孩子自幼在我身邊,今年已到學齡年,按照天津市今年教育部門就近入學原則和入學所需提交“五證”材料,在塘沽新港一所小學按時報名,7月末學校電話告知,暫住證地址不符合入學條件。由於我工作單位性質,單位提供家屬宿捨且常年住在單位,按單位宿捨住址不在所報名學校學區片內,故學校給出否定。轉眼間開學已經兩個多月了,孩子獨自一人在家無人照管,看著孩子可憐憐的樣子,在萬般無助之下,向教委求助,懇求教委有關領導能夠給予解決落實孩子上學事宜,盼望早日回復,萬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將您的意見反饋相關部門,由於信件在各部門流轉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時間,也建議您向塘沽教育局進行諮詢,聯系電話66897211。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