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2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開發建設單位可有償委托供熱單位進行保修。兩個供熱期滿後,開發建設單位應與供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供熱設施移交驗收。驗收合格的,戶外供熱設施由供熱單位管理,戶內供熱設施由用熱戶管理;驗收不合格的,開發建設單位應進行整改,並繼續承擔保修責任。同時,我們已將您反映的情況反饋供熱管理部門。
關於車位問題,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業辦了解,由於地下車庫產權為開發商所有,物業企業只是受開發商委托代為收取500元/月停車費。業主如對此有異議,可向開發商問詢,也可以撥打物價熱線12358進行反映。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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