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你好
我原是一家國營單位員工,現合同到期,公司已不再續期,目前正辦理失業保險事宜,公司委托中天人力代理辦理此項事宜,中天人力代理告知辦理失業保險的是時效是60日內辦理,到目前為止還有30日,公司已把申報材料遞交中天人力相關部門,可中天人力代理告知這需要走程序,如果30日內未完成遞交程序,就過了時效不能申請失業保險。
現在實在搞不懂,這申請失業保險的時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啊,我在60日內遞交完手續,還不能保證,還底看代理那忙不忙嗎,他那面耽誤的時間也賴在我的身上嗎。
求助相關部門領導給與幫助
盼回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聯系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