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親因糖尿病血糖量至34住院,(本來還不知道是糖尿病,到了醫院纔知道就近住在254醫院。住院期間檢查了所有糖尿病該檢查的事項。並且醫院人員一直說市裡規定三甲醫院只要手續齊全辦門特不用再驗血糖。我上網查了醫科大學的關於辦理糖尿病門特的網站也是這麼說的。可是我去天津第四中心醫院辦理時卻要求重驗,理由是怕有人冒充。三甲醫院住了14天院會是假的嗎?這麼嚴重的病情拿去的檔案上都寫著呢。我想請問您我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市裡的規定到底是怎樣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糖尿病患者實行門診特殊病種就醫准入管理。參保人員在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門診特定病種鑒定機構鑒定並符合標准的,可以按糖尿病門特享受相關待遇。具體鑒定要求請諮詢鑒定機構。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