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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原在天津冶金局下屬耐火器材廠工作,1994年因患嚴重矽肺病無力工作提前3年退休(57歲)。父親生前敬崗愛業、忠於職守、勤勤懇懇、為人忠厚,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為社會的發展,建設貢獻了力量。由於父親長期堅守一線崗位,工作環境差,粉塵污染嚴重,不幸染上職業病(矽肺)。
職業病(矽肺)是一種永遠不治愈的病,是一種終身疾病,一旦得上這種病使人喪失勞動能力,隨著年齡的增長,病情越來越嚴重。肺功能的不足對身體各髒器都帶來不利影響和損害,終身需不斷治療維持,長期用藥又造成各髒器的加快衰竭,一旦病情惡化需要的各種治療費用不斷增加。
這幾年由於父親矽肺病發作,病情越來越嚴重,身體狀態越來越差,需長時間住院治療來維持生命,雖有工傷保險基金,但只能報銷一部分的治療費用,比如長期矽肺所造成的並發癥,繼發癥的治療,還有一些常用藥、必用藥需要自費(綜合治療)工傷保險不予承擔,在病危期的急救費用工傷保險也不予承擔。
從1991年確診職業病到2012年去世,我們為父親治療職業病所支付的醫藥費高達二十餘萬元,積攢下來的醫療票據裝滿4個抽屜。
盡管我們為父親治病不惜代價,節衣縮食,竭盡全力,但頑固的職業病最終還是奪去了父親的生命(2012年10月16日)。父親留給我們的不僅僅是巨大的悲痛,還有那裝滿4個抽屜二十萬尚未報銷的醫藥費。在父親患病治療期間,我們作為職工家屬曾多次找到父親工作單位和上級主管(冶金局)部門,希望得到一些醫療救助和經濟補償使我們走出生活困境,但這些企業的領導極其漠視患職業病人員的生命和利益,認為企業已經給職工上了工傷保險,職工患上職業病與企業無關,對職工造成的職業傷害沒有一點愧疚,父親的正當權利得不到保障。由於工作環境差導致工人患上職業病,雖有工傷保險但又不能彌補其醫療所需的醫療費用,父親因‘傷’而病,因‘傷’而亡,巨額的醫療費用又使我們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原工作單位不應承擔一些醫療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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