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市建交委所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中心的退休人員,在今年11月4日與我在一起生活的年近90歲的岳母去世。我記得以前單位有規定,可給以一定的喪葬補助。我向單位提起此事,單位答復:經請示人社局熱線,人社局答復:家中父母或岳父母去世,只能給在職職工補助,已經退休的職工不能享受補助。
請問是市人力社保局的領導,是否有此項規定。
請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可以申請喪葬補助費,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按一個月計發。2013年的標准為:3872*1=3872元。如果您還有其他人力社保問題,可以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