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樓盤於10月18日交房,且於交房日一並交了2年物業費和取暖費。明天15日就是供暖的日期了,物業從未通知打水試壓,且小區附近正在建鍋爐房,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建好,也不是市政供暖,這根本就是欺騙,與合同不符,明天15日是肯定不能供暖,請相關部門調查。且煤氣現在也沒通,這樣看來,開發商根本不具備交房條件,現在居民都很氣憤,大家花費了這麼多錢購房,不能就是這個結果吧,請相關部門務必調查,給大家一個說法。如果沒有具體說法,不履行合同賠償的話,業主們也會搜集證據,不排除對簿公堂的可能,也會找媒體曝光。請相關部門重視起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