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海!
據我了解的天津關於引進人纔落戶的政策說明中有這麼一句話“具有我市常住非農業戶口的本科學歷人員,已在我市注冊企業中工作滿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遷入我市或"農轉非" 的,可參照此規定辦理。” 請問這句話該怎麼辦理解?
那我具有靜海的非農業常住戶口而且是本科學歷。並業在在天津注冊的的企業中工作滿3年了。我對象(河北農業戶口)戶口能遷到我靜海的戶口上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