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近期購買了二手房 位於陽光星期八昕旺北苑 原房東已報停暖氣
請問如何重新開通暖氣?現在該小區已經開始供暖
據晨陽道供熱站的工作人員說 他們只能接受在九月初申請重新開通
對於這種不合情理的要求 我該怎麼處理?
尊敬的楊曉磊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建公用(2010)1125號]第三條明確規定:用熱戶有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的,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且在供熱合同中也已明確停復熱日期。一般來說,供熱單位從每年的10月份開始,對供熱管網及供熱設施進行打壓試水和水力平衡調試工作,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且供熱系統是一個封閉運行的系統,如果在供熱單位對管網和供熱設施進行打壓試水和調試期間暫停和恢復用熱,是會影響到整體供熱工作的。自11月1日起,天津市各供熱站均已開始進行點火烘爐,目前已進行低溫運行階段,因此,根據條例規定及實際情況,如逾期,確實無法再辦理停復熱手續,給您帶來的不便請您諒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