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是外地戶口,在開發區上班,去年單位解散了。 我們在8月生了小孩,但因愛人失業。孩子不能享受生育保險。
可是我是天津戶口,每月工資一直交著生育保險,為什麼孩子不能享受生育保險?保險是不是應該誰繳費誰受益?為什麼只有母親繳費時孩子纔能受益?這是不是很不公平。
請解釋一下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據。
尊敬的網友:
您好!我市有城鎮單位職工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生育保險。無論是參加城鎮單位職工生育保險的懷孕女職工還是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懷孕女居民,符合規定生育可以享受城職或城鄉生育保險待遇即誰參保誰受益,嬰兒發生的各項費用不在生育保險基金的支付范圍。如果您想進一步了解相關政策,建議您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