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申請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十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和土地使用權登記。購房人在接到房地產開發企業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商品房所有權轉移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給予協助。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核發房屋所有權證。另根據《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已登記的房屋,因買賣、交換、贈與等原因轉讓房屋所有權的,雙方當事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共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您可以諮詢濱海新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諮詢電話:66378689。
關於公積金政策問題建議您向開發區社保中心諮詢相關政策,服務諮詢電話:66370790 ,網址http://www.teda.gov.cn/website/html/si/portal/index/index.htm,在網站中選擇公積金查詢,裡面有具體的信息;或向農業銀行津濱支行了解相關手續,聯系電話022-25328246。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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