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熱辦有規定9月30日未開通暖氣的居民,就無法開通了,現在冬天越來越近了,天氣越來越冷,不知道該怎麼過冬。這種規定很不合理,尤其是對於租房子的和新搬家的居民,晚了幾天繳費就要整個冬天受凍。供熱作為一個居民必須的基本服務,竟然以一紙規定就限制了居民取暖的權利,而且這規定恐怕也只是被限制過的人纔知道吧,之前從來沒有聽說過。希望能夠改改這規定,撤銷這一限制或者能夠給居民補辦的機會,讓老百姓能夠舒心的過冬。
尊敬的郭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用熱戶有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的,應當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暫停和恢復用熱期限最短為一個供熱期,實施范圍包括供熱合同約定的全部區域。
如有特殊情況,請您與相關供熱站聯系,協商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