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籍房子賣了,買房人將自己的戶口遷入,我家三口的戶口都掛靠在了他的名下,戶主成了買房人的名字,這種事情我們並不知情,而我們的戶口本還是原來的沒變,現在轉紅印需要開戶籍證明,原籍派出所開具的證明中戶主是買房人,我們與戶主的關系是非親屬,這樣的話戶主就與我的戶口本不符,這樣轉紅印手續符合要求嗎?迫切等待您的答復,不勝感激!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