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同家人去環湖醫院復查,因病情在單位受傷較重,單位需要拍片子後開據影響報告和診斷證明,去有關部門做傷殘鑒定,住院部醫生陳先達說什麼也不給我們開診斷證明,說是診斷證明要門診部纔能開,去門診掛號看病纔能開,一個傷情用找兩個大夫看兩次病嘛??說話態度如此苛刻,我們農民大老遠打車去看病,容易嗎?大夫把刀看病,難道連出個診斷證明的義務都沒有嗎?連病歷記錄他都不給寫!!沒有病歷記錄,診斷證明我們根本就沒法做傷殘鑒定!!材料不全我們還得連人帶車的去辦理這些手續??有沒有職業道德?有沒有良知?看病就醫難···寫病歷診斷證明也這麼難嗎?還有沒有說理的地方!希望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
王網友:
您好,環湖醫院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