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02年居住塘沽區桂江裡15-1-601至今已11年,每年的冬季采暖溫度沒有超過18度,它永遠卡在供熱規定的標准線,我們冬天在室內要穿棉衣,別人家都穿單秋衣,每年都找塘沽房產供熱公司投訴,這麼多年一直如此,也一直沒解決!我每年要交2500元的采暖費。這個溫度我們家無法接受。這個問題找哪個主管部門解決!我只盼望今年的冬天溫暖一些,讓我們家的老人和孩子好過一些。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14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房產供熱公司了解,反映的情況說明供熱質量基本達到市供熱條例規定的標准,與別人家存在差異的主要原因就是該房屋處在東房山又是項樓,房屋節能結構不佳,在暖氣設計安裝時已通過加裝散熱設施予以補償,可以說針對該房屋每年的供熱成本(散熱量)肯定大於其他位置的房屋,但想再通過增加散熱器予以補償勢必影響其他住戶的采暖(這種情況只針對老式串聯系統),所以想徹底解決該問題只能通過房屋建築節能改造或進行暖氣系統一戶一環改造後再增加散熱設施的方法解決。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201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