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富園小區住戶,去年孩子調北京工作,房子暫時無人居住,暖氣在中山門供熱站辦理暫停,今年10月底回天津工作,11月初我去辦理開通事宜,工作人員講已超過期限,不予開通。懇請有關領導給予解決為盼。
尊敬的邢連成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用熱戶有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的,應當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暫停和恢復用熱期限最短為一個供熱期,實施范圍包括供熱合同約定的全部區域。
如有特殊情況,請您與相關供熱站聯系,協商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