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了限價商品房的申請,通知我11月15日及以後進行收入核查,我想諮詢兩個問題:
1、我能否到2014年1月份再去進行收入核查?
2、如果不按時去進行收入核查,能否在2014年重新進行限價房申請?
張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