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於我的病癥比較急,需要在上海持續治療,是需要住院的,請問我在天津津南區的醫保能在上海使用嗎。能用的話需要辦哪些手續呢,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出差、探親及臨時外出等在外地急癥住院的,需在當地縣以上醫院就醫,並在住院日起7日內,由其親屬或委托人攜帶參保人員的《住院證》、《居民身份證》等,到參保人員單位所屬的社保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醫療費用先由本人墊付,經用人單位核准後,報到參保分中心。針對您的問題,建議您再詳細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