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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領導您好:
我們是北辰區瀛洲裡小區,今年在各級政府部門領導的關心和愛護之下免費幫助我們改建了暖氣管道,但是我們還沒有等到黨和政府給我們帶來供暖的那一天,卻收到了一封小區物業的通知,通知指出如果拖欠物業費即使交了取暖費也不給供暖。我有一事不明,物業不檢討自己自身的問題卻以政府的惠民政策要挾我們,這樣做是正確的嗎?
我們不是刁民,就物業費拖欠問題加以說明:
1、下面說說拖欠物業費的事情,我們小區09年之前物業費3毛我們沒有任何拖欠全部交齊。問題出在09年漲物業費的問題上,我們23門到28門的樓高8層共設有兩部電梯,其中一部電梯是物業公司和少數幾戶居民使用,另外一部電梯是23門到28門居民共同使用,我們是坐電梯統一到八樓的長廊,然後再由長廊走到各自的樓門從八樓下樓梯走回自己的家,比如我家住23門的四樓我就要出了電梯在8樓長廊裡走上50米到23門再從8樓下到4樓。這樣的電梯我們認為可以增加一點物業費但是不能按照有電梯的樓房標准收取物業費,所以一直有異議。
2、我家隔壁廚房煙道不好用,前一任的物業主任讓鄰居家的煙筒直接通到窗外,這樣煙筒和我家的距離不到半米而且我們兩個窗戶在u型死角裡面,也就是說鄰居家的油煙直接就可以飄入我家。我共住一個小區的鄰居家裡滿牆長綠毛,就這兩件事我們從2010年就多次與物業交流都不了了之。
我們不是刁民,我們不交物業費也有正當理由,物業公司應該與我們解決物業上的糾紛,為什麼以不給供暖來威脅我們,那如果這個樣子今後物業公司收完物業費什麼都不管我們老百姓也沒有辦法維權了呀.冬天即將來臨期盼各位領導給予解決,如果您們說物業公司無論怎麼樣我們都要交物業費,不交物業費我們就無權取暖也告知我們一聲。我沒有法律知識我還是認為物業費和取暖之間沒有關系,它只是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有關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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