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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區領導,我是東麗區新立街老圈村村民,經過多次向您反映,昨日開發區工商所劉所長以及工商局孟科長來到我的住處,與我溝通關於我家旁邊櫥櫃廠的問題。
二位工商局領導皆表示,噴漆污染空氣,不影響工廠辦理營業執照。但他們依然沒有解釋清楚,有污染前科的工廠是否也可以直接辦理營業執照,而從我對他們的話來理解,就是即使有污染,工商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也是不予考慮的,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
此外在二位工商局領導在了解到,該工廠已經過了環保局下達的整改期限,並且交完了罰金,但依舊沒有進行任何整改。紛紛表示根據我國環保法,環保局在向企業下達整改命令後,拒不執行的應當上報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取締。或者向當地政府,提交取締材料,由當地政府向工商局下達命令,取締該工廠。但現在該工廠已然過了整改期,雖然繳納了罰金,但拒絕整改,而且過了整改期很長的時間了,這是相關部門的失職。
針對工商局領導的言論事後我在網上查了相關資料,也確實向二位領導所言的那樣。而我希望既然我在此向您反映情況,而您可以代表區政府,那麼您看此事能否強制取締呢?
麻煩您了,就在我坐在電腦前向您反映情況的現在,依然可以嗅到從窗外飄來的油漆味,看來今日風向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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