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於街頭接受了東趙新天地售樓廣告傳單,11月4日當天由看房車帶領去看房,由於售樓小姐的虛假宣傳,房型好、距市區近、價格便宜、70年大產權,可任意買賣,當時催促簽訂“認購單”並交納定金2萬元,訂購了一套64平米的一室一廳一衛房。回家後經上網查看,此樓盤是東趙莊村村委會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與當時售樓人員說的70年大產權有很大差異,要求退回定金,不再購買,請北辰區政府領導協助解決,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了解,東趙新天地小區為西堤頭鎮趙莊子村委會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在區房管局並無相關備案信息。關於退還定金問題,建議您收集好證據,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