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立新市鎮拆遷條例出臺發放給翟莊,對於條例不足人均30平按30平安置,這就造成好多人通過假打離婚或通過關系將戶口落到當地村民騙取優惠政策,對於人少房多很不公平,好多非農業戶口的人落到農業戶口父母名下,騙取優惠,這部分人已有住房,應不能享受,這部分人可享受國家其它政策如保障房,我是非農業沒有住房跟父母住大隊不讓我簽到我父母戶口下,可跟我一樣的人通過假打離婚就行,這太荒唐了,請領導給我解釋。這個條例會讓村乾部濫用權力,徇私舞弊。我建議2005年前簽到翟莊戶口的有效,這期間已有風聲拆遷人們就為拆遷牽戶口,我估計我的建議翟莊村乾部不同意,我不能說他們拿了好處。我另一建議選房按就近原則已享受人均10平優惠的包括不足人均30按30算的不能享受其它優惠政策,房多人少可以享受人均10平優惠買房,對於無房戶沒其它自有住房要有優惠政策,這樣對決大多數人公平,請認真考慮我的建議,盼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非常感謝您對拆遷條例的建議,我們將對您提出的建議認真組織研究其可行性,若是合理的話將會落實到政策方面;對於翟莊拆遷過程中存在的不公平和徇私舞弊現象,我們將通過相關司法部門予以監督和調查,堅決查處有關人員,嚴懲不貸!同時也希望您發現此問題後為我們提供相關線索。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