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勞動局從本月起,一個月退工超過3個人的需要填寫退工報告,並且需要勞力科副科,科長,主管副局長簽字後,方可辦理。超過10個人的,還需要局長簽字。這幾個人簽字著實的不容易,不是領導不在,要麼就是開會去了。本來很簡單的事,人為的制造了很多麻煩。請問市勞動局,退工的手續應該是什麼程序,南開勞動局的這種做法是否合規?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問題已轉相關部門,並將盡快進行回復。
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政府
2013年11月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工作人員都 是按照相關政策手續辦理。
南開區人社局
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