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武清高村鄉居民,我想諮詢一下領導們:
我是大學本科畢業生,畢業後戶口掛在了我村派出所裡,成了非農業,但我的戶口在父母的農業戶口本裡,就是我的那頁打了個章,寫著非農業戶口,當時想單辦個戶口本,可派出所說不行,就沒辦!
現在我結婚了,對象是外地人,也是本科畢業後戶口變成非農業了,我是獨生女,所以婚後我和對象一起在武清生活(對象入贅了),現在想把他的戶口遷到武清高村,可以嗎?都需要什麼資料?
感謝您的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3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分局回復如下:
結婚投靠配偶(非投非)需滿足:結婚時間滿十年,雙方年滿35周歲,婚後夫妻一直在津生活居住。具體請到戶籍派出所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