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所在幼兒園老師說發現有小朋友得手足口了需要停課!從10月29號開始停課,老師通知11月13號開始上課!足足讓孩子們在家待了半個月,可是幼兒園的管理費每月950元還需要全部交,請問合理嗎?請問物價局是怎樣規定的?
尊敬的李婷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委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