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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9日,我與天津國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得北辰區雙街鎮順境路上河花園10號樓的一套位於一樓、面積逾118平方米的房屋一套。房屋交付使用後,不久便發現家中下方的地下一層是該小區熱水水泵房和中水泵房,其中熱水泵有八臺,是整個小區一期和二期共2765戶的熱水供水泵和中水供水泵,由於暫時住戶還不多目前熱水泵和中水泵沒有都開。水泵在工作時不斷產生噪聲,導致我家中的噪音很大,令人難以接受,隨著入住業主越來越多,這種情況必然會加劇。開發商在建造此熱水泵房和中水泵房時將其建造在我所購買房屋的下方,同時又對水泵發出的聲響沒有采取有效隔音、降噪以及減震措施,造成該房屋即使在白天也能清晰聽到水泵發出的聲響和來自地面、牆面的震動,周而復始,將嚴重影響了我和家人的日常生活。另外,消防室也經常發出很嘈雜的報警聲,也嚴重影響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水泵房發出的噪音屬於低頻噪音,該種噪音聲波較長,能輕易穿透牆壁直入人耳,且不容易衰減。長期受到低頻噪音的污染,必然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在購買此房屋時,開發商並未就水泵房的設計安裝位置告知我,我對這種特殊情況毫不知情。
經過向物業多次反應此問題後,物業一直說跟開發商協商解決,但一直沒有得到如何整改的正面答復。2013年10月29日,本人向天津市北辰區環境保護局進行了投訴,想委托環保局下屬單位北辰區環境監測站依據《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准》對我房間噪音進行監測,但環保局與監測站表示沒有相應的監測設備而未能進行監測。
我的房子已經裝修完馬上要入住,辛苦多年好不容易買到的房子卻給我帶來了不盡的煩惱。特別是對我的生活、工作都將因此受到很大影響,同時對我四歲孩子成長也將造成很不利的影響。我目前在飽受煎熬、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求助政府。懇請領導在百忙之中調查一下,協調開發商進行整改和治理,還我安靜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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