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1月7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中營村村集體經濟成員資格認定以《東麗區政府關於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補償費資格認定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規定為政策依據。文件中關於“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來源”按照津麗黨研發[2005]21號文件解釋為“沒有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團、人民團體、國有及大集體企業正式就業的人員”。留言村民曾在事業單位工作,不符合予以認定資格的條件,因此不具備中營村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果留言村民仍對認定結果不認可,建議通過司法途徑進行確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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