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諮詢一下 物價局規定幼兒每月出勤10天以下將收取半個月的保育費,而我家孩子所在的幼兒園是需要連續10天以下纔可以收取半個月的保育費,累計少於10天的按照全月收取,這樣合理嗎 能否退回我多交的錢
尊敬的張女士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委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