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5年畢業,畢業後檔案一直放在教委人纔,2013年4月我就職的公司讓我提檔案交給公司進行統一管理,我持公司給我的提檔函到教委人纔提回了我的檔案。但是本人並未交給公司而是放在自己手裡(未拆封)。2013年7月從該公司離職,現在在高新區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新公司讓我提供《就失業證》,請問我該怎樣辦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檔案不能自己保管,您現在被用人單位招用,用人單位給您做就業登記時,可以到公共服務機構為您申辦《就業失業登記證》,同時,可以諮詢人力社保部門能否保管您的檔案。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