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8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民政部門了解,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1999〕27號)文件精神,符合第十條第三款“結婚滿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礎的”,可以異地安置。如你有意隨配偶在配偶戶籍所在地安置,根據政策可以參照執行。同時,你也可以選擇自主就業(自謀職業),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津政發〔2013〕24號)精神,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由接收地區縣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標准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財政局關於提高我市義務兵家屬優待金和退役士兵有關優待補助標准的通知》(津民發〔2013〕15號)執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接收落戶後,各區縣安置部門辦理和發放自主就業補助金。補助計算標准根據《轉發市政府征兵辦等六部門關於調整我市適齡青年參軍有關優待政策意見的通知》(津政辦發 〔2011〕112 號)文件,“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官,從下達士官選取命令當年起,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遞增6%。”經測算,服役滿12年的轉業士官,自謀職業金為71634元。
如果您仍有不明之處,可以及時向屬地民政部門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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