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及配偶名下均無房(配偶名下以前貸款買過一套商品房已於兩年出售),去年通過我愛我家中介在河西租了一套房,每月房租2100元,現一年的租期已經到期。想另再租他房居住,每月租金2700元。現手頭有我愛我家的租房合同,及每季給房主的租金證明。我想提取本人的公積金支付以前的房租,以及即將另租房主的房租(以付部分)。問題:我如何纔能辦理公積金支付以前的房租,需要什麼手續?以及辦理時限?租房的發票正准備找地稅局辦理,開票的稅費是該房主承擔嗎?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按照現行的租房提取公積金的基本要求是: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且沒有住房貸款記錄。您需要提前至管理部審核是否有購房貸款的記錄,如有記錄則不符合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另外,職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每次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一個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於1980元(含1980元)的,按實際房租核定提取金額;每月房租高於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提取金額。提取限額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適時調整。更多問題請詳詢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