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原塘沽區碧水莊園,電表標號0026314828。從96年開始入住,電表一直運行正常。期間,我曾數次購電,電業局人員均未告訴我電表有任何問題。前些天,電表更換,我去電業局換卡,卻告知我欠電費4200餘元。讓我必須補齊,否則不給換卡。請問:我一直正常購電、正常使用,所欠電費從何而來?為什麼十多年了從沒有人告知?所欠電費,是否是電業局內部工作人員所為?或有其他問題,而讓老百姓來買單?老百姓是弱勢群體,我只求一個公道。希望能有人為老百姓主持公道!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視,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3年11月1日
劉寶發同志您好:
根據辦理情況反饋,得知您反映的問題所屬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了聯系,向您解釋了造成欠費的原因是電表的電子顯示部分故障造成,並就有關問題進行了協商解決。對於您的理解表示感謝。
市電力公司、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