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原塘沽區碧水莊園,電表標號0026314828。從96年開始入住,電表一直運行正常。期間,我曾數次購電,電業局人員均未告訴我電表有任何問題。前些天,電表更換,我去電業局換卡,卻告知我欠電費4200餘元。讓我必須補齊,否則不給換卡。請問:我一直正常購電、正常使用,所欠電費從何而來?為什麼十多年了從沒有人告知?所欠電費,是否是電業局內部工作人員所為?或有其他問題,而讓老百姓來買單?老百姓是弱勢群體,我只求一個公道。希望能有人為老百姓主持公道!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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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政府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