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誠求助。
我的寶寶於今年5月出生,因為一直打算在天津長期居住生活,因此我們去年領取了天津市准生證,與此同時,老公在這個過程中正在辦理天津人纔引進事宜,戶口在10月已經落在天津。
本來我們很高興的寶寶可以隨父落戶進入天津,卻不料,到了派出所,卻說有這個政策:父親落戶之前出生的孩子必須回到原籍落戶,然後再辦隨遷。
這個在別人看來很簡單的問題,卻難住了我們。一來我是外地集體戶口,已經畢業多年,根本不接收新生兒落戶;二來姥姥姥爺和爺爺奶奶所在的外地省份,也一一跑過好多冤枉路,都不能接收。
走投無路之下,我只好求助政民零距離,寶寶出生和他爸爸落戶只相隔了5個月,我們也有天津的一孩准生證,派出所卻不給予落戶。能否通融一下?抱著孩子喂奶,實在不能多在外面跑,感謝啦!求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