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各級領導:
我是居住在河東區成林道金灣花園28-3-502的居民,現我小區正在進行供熱管道的改造工程。本樓層是一梯兩戶型,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供熱施工人員將我家鄰居的供熱管道,安裝在距我家大門(開門那側)50厘米,距地面只有120厘米的位置,呈半包圍狀態,把我家大門包圍住(見圖1)。這樣,即影響了我今後的出行,還存在許多安全隱患。我曾經多次找到供熱施工部門、熱電公司及12319(城建)等熱線電話,要求改變管道位置,起初他們以不影響我出行、後以對方不同意改管為由推托,至今尚未解決。更令人不解的是,我樓二樓的供熱管道卻不是這樣安裝的,只是規規矩矩的從202大門上方走了一個管,一樣的樓層,一樣的圖紙,確實不一樣的安裝(見圖2)。這是什麼道理?這是什麼規定?這是什麼施工隊伍?這簡直是人為的制造矛盾,並不斷的引起激化。請問難道造成磕碰纔算事故,燙傷人員纔算意外嗎?一旦搬家,大件物品過不去怎麼辦?管道跑水造成燙傷怎麼辦?我家房子貶值怎麼辦?這麼多問題,就是因為施工人員在施工中不講後果,人為地留下隱患。我只要求和我樓二樓一樣的管道安裝,這要求過分嗎?在這裡懇請各級領導關注這件事情,並盼徹底得到解決!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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