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原天津凱悅酒店職工家屬,原凱悅酒店在職員工於2008年秋因酒店裝修,被通知停崗,停崗期間享受一定工資和五險一金,簽有協議。但自今年10月份突然停止發放工資至今。全體員工不知原因,也未得到任何通知,主動打電話給第一飯店有限公司,無人接聽。請領導給予關注,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天津市工資支付規定》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其工資標准,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