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本公司工作將近兩年,此公司不給員工繳納五險,更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法定假日更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員工加班費,每個月都是滿月工作也沒有休息日,也沒有加班費,這樣對嗎?在這個公司最長的員工已有十年有餘,這樣的事情政府該管嗎?只是聽說老板中央有關系,可我們的權益怎麼辦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為職工做社會保險登記,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到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電話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在此受理,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31日